佛山公积金租房提取代办
佛山公积金租房提取可以申请代办吗?
答:可以。为保障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安全,防止出现纠纷,建议职工本人亲自办理,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,提取受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同时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。
佛山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材料:
一、租住公共租赁住房:
1、提取人的身份证(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);
2、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;
3、《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(授权书)》;
4、房屋租赁合同;
5、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;
6、结婚证(已婚须提供);
7、提取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的无房产证明(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提供)。
二、租住商品住房:
1、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全面实施网上申报。持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通过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、“佛山公积金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,无需提供任何资料。
2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需至业务窗口办理,以下资料为业务窗口办理时须提供:
①提取人缴存登记的证件;
②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;
③《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(授权书)》;
④提取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的无房产证明;
⑤结婚证(已婚须提供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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